近日,学校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我院在评选中获得多项荣誉,学院被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学院党委副书记赵绍春荣获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荣获“文明教研室”,陈蒂老师荣获“文明教师”,葛菊红老师荣获“师德标兵”。

我院在评选中取得佳绩,是全院师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学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体现。下一步,学院将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审:牧嘉宁 二审:赵绍春 三审:陈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