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顺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的更高要求,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兴趣、特长和学习自主权,激发学生的主体创造性,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1级各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级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1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1.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伟平
副组长:苏白云 任金城
成 员:姚向丹 李小芳 朱建章 谢华朝 张伟
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工作原则和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比例,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转专业学生志愿填报,综合测评、组织面试、录取志愿的收集、汇总;负责学生转专业的其他相关工作。
2.学生转专业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刚
成 员:张 莹 杜 涵 蔡 锐
工作职责:对该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激发学习热情,促进学风建设;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
3.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4.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5.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文件规定。
三、转专业对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1级共161名普通本科在籍学生,所属专业和班级分别为:
金融数学:211803班(43人)
金融数学:211804班(42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211805班(42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211806班(34人)
四、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学生需严格遵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1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凡申请转入我院者,要求高中理科且大学修读过数学类相关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
五、转出比例
符合文件要求的2021级学生均可报名。各专业转出后开班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0人。
六、转入比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原专业人数 |
拟接收 转入人数 |
拟接收转入人数比例 |
备注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2 |
3 |
7.14% |
插班 |
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34 |
3 |
8.82% |
插班 |
3 |
金融数学 |
85 |
8 |
9.41% |
插班 |
七、组织与实施
转专业的组织与实施,将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第二阶段:学生报名申请阶段;第三阶段:转专业实施阶段;第四阶段:结果公示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2022年5月3月--5月9日
对全院2021级各专业学生进行转专业政策介绍和宣传,使学生在充分了解学校相关政策与各专业情况的基础上正确对待转专业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学院相关负责人对转专业相关政策和专业布局情况进行介绍;
2.学院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特色、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情况、教学情况、师资情况、就业去向、毕业生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
第二阶段:学生报名申请阶段。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1日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转专业机会。
第三阶段:转专业实施阶段。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16日
学院充分考虑申请转专业学生填报的志愿,依据学校转专业文件,结合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和学分绩点、综合测评成绩,并参考入学以来的表现,组织实施。
1. 申请转入
(1)资格审查。
(2)专业测试。数学综合能力摸底测试科目为:《微积分(I)》,测试内容:《微积分(I)》,采取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凡绩点在3.90以上排名前1%的学生免书面测试;
(3)组织面试。对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4)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免测试学生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5)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2.申请转出
对申请转出学生按学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转出学生名单。
第四阶段:结果公布阶段。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5日
拟转专业结果公示,并确定专业和班级。公示期为三天,公示地点:学院公告栏。
学生对拟转专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根据学校第一阶段申请及录取情况,学院决定是否进行学校第二阶段相关工作。
八、结果报送
公示期满,对拟转专业结果无异议的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学生按照转专业结果,在第三学期进入相应专业、相应班级进行学业修读。
九、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