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含调剂复试,以下均同)工作要求,特制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形式和准备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8日15:00。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龙子湖校区教学科研楼B座859室。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扫描到同一页面上)。
2、初试准考证。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4、加盖档案或人事管理部公章的政审表(请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除以上材料外,各类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在校生证明(纸质版)或学生证(原件,学生信息页及注册页复印件),其中学生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2、非应届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本科已取得毕业证者无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2000 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原版及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认证报告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3、自考本科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考办开具的自考生成绩单(纸质版),其中学历证书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4、专科生:专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阶段、纸质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阶段、纸质版),其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注意:复试资格审查当天,需查验上述材料原件。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文档请务必按“资格审查+专业+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于参加复试前一天发送至电子邮箱:hncymi@126.com。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英语能力测试。
1、专业知识测试
考核内容:系统科学专业考核内容为《常微分方程》,试卷分数为 100 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考核方式:线下笔试。
2、综合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研能力、社会实践、心理健康情况,包括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知识掌握和综合运用情况,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每位考生专业综合测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核方式:考官现场提问。
3、英语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英语能力测试时长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能力分别打分,其中听力满分60分,口语满分40分。
考核方式:英语口语对话。
备注: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系统科学专业需要加试《复变函数》和《运筹学》,加试形式均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复试时间
复试各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参与对象 |
备注 |
2024年 3月28日 |
15:00-16:00 |
龙子湖校区教科楼B座859室 |
考生资格审查 |
全体考生 |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进行后续复试工作 |
2024年 3月29日 |
09:00-10:00 |
龙子湖校区教科楼B座863室 |
英语能力测试 |
10:30-12:30 |
综合能力测试 |
14:30-16:30 |
专业知识测试 《常微分方程》 |
注:本院复试工作均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教学科研楼B座8楼进行。
五、复试成绩计算及要求
1、复试成绩 =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技能测试) × 30% + 外国语听力口语成绩 × 30% +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 40% 。
2、考生总成绩 = (初试成绩÷5) ×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待录取。
4、复试科目中任何科目或单元缺考、白卷的考生,不予待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待录取。
6、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待录取。
7、在复试中存在违反考试纪律、作弊等行为者,不予待录取。
8、在以往国家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记录的考生,视情节严重程度,我校有权不予待录取。
9、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学院时间安排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学院不得为其再次组织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待录取。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371-86159355,蔡老师
咨询邮箱:hncymi@126.com
申诉电话:0371-86159357
七、其他
本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1-86159359)。未尽事宜由学 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