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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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技能竞赛奖励条例

    发布时间:2019-10-12 18:15  点击:[]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级教学技能竞赛,全面展示我院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条例:

    1、鼓励全体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增光添彩。

    2、获奖情况以获奖证书为准。

    3、教学技能竞赛包括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及以上单位举行的各类教学技能竞赛。

    4、获学校举行的各类教学技能竞赛每人次各奖100元。

    5、获省级各类教学技能竞赛每人次各奖200元。

    6、每年年终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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